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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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0 7:32:38   


因工作需要,肇庆市鼎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执法专项工作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肇庆市鼎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使用管理方案》规定,经相关招录程序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城管执法专项工作队员1名。(具体岗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鼎湖区城管局专项工作队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有较强自律能力,擅于沟通,具有敬业精神及团队精神。

3.报考年龄30周岁以下,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报名的第一天。

4.报考人员需按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报考,报考所提供材料证明与岗位条件要对应。

5.该岗位需24小时三班轮值,并服从肇庆市鼎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工作岗位的调配安排,需要经常赴现场处理突发事件、调处信访投诉、参加整治行动、外勤加班及值夜班等,工作强度较大,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和办公软件应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招聘对象: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纹身、有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和身体缺陷,不适宜从事协管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笔试、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按各占50%的比例计入综合得分,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3月29日,共3天,逾期不再受理。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直接登录鼎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zqdh.gov.cn/)下载《肇庆市鼎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城管执法专项工作队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好后将《肇庆市鼎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城管执法专项工作队报名表》电子版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资料扫描版发送至邮箱dhcgdw@163.com,邮件标题标注“应聘岗位+姓名”。

3.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报名情况、笔试成绩调整进入面试人数。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布(笔试、面试时间及考试事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按实际测试分的50%计入综合得分。

(2)面试:①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按聘用岗位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按实际测试分的50%计入综合得分。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③面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

笔试、面试内容以涉及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类解决问题能力和应急能力为主。

(三)体检

经笔试、面试确定考生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放弃聘用资格的,经肇庆市鼎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研究决定后,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组织考察

由肇庆市鼎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派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五)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肇庆市鼎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双方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参照初级机关雇员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报名后请密切留意鼎湖区政府门户网上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通知。

2.本公告由肇庆市鼎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肇庆市鼎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咨询,联系电话:0758—2622062,联系人: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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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zqdh.gov.cn/zwgk/xwdt/tzgg/zqsdhqcsglhzhzfj/content/post_2821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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